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立足职能,转变监督理念
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旗级层面监督工作在人大法定职能中的重要地位,切实转变监督理念,把准监督方向,不断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深化实化。始终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常委会监督计划、监督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牢牢把握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什么,人大监督工作就锚定什么,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敢监督、善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使人大监督成为推动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
聚焦重点,助力高质量发展
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紧扣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从全局处着眼、关键处发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人大优势、贡献人大力量。
围绕经济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财政资金“三保”情况、全旗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专题听取了旗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选派人大代表轮驻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监督,助力巴林左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盯生态监督,守护绿水青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助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聚焦民生监督,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纳民声民意。聚焦食品安全、家庭教育、乡村振兴,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对农牧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调研;围绕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出台了《巴林左旗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有效实施。
树牢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旗。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说明情况的报告;组织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完善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创新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立足增强监督实效,聚焦旗委重点工作,通过征求对口联系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精准确定监督议题。立足强化预决算全过程监管,上线运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向大数据、智能化迈出重要一步。立足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旗、乡人大联动、相关专门委员会联合、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联动联合监督,有效形成人大监督合力。立足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对于时间跨度大,需要持续整改的重要问题,开展跟踪监督、跨年度监督,持续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效果不突出监督不停歇。
启航新征程,砥砺谋新篇。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聚焦党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举措,奏响人大监督最强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林左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