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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确保基层法治见行见效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5-06 15:41 浏览: 445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其中,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列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根据法律规定,2022年12月1日,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克什克腾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始于2011年,规范于2016年,2019年政府法制办合并到旗司法局,工作逐步衔接到位。自2019年至今,旗人民政府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2件,包括规范性文件6件、规划性文件16件。多年来,旗人大常委会维护宪法权威,严格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实干促成效,确保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在法律赋予的责权内有效得到解决和保障,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参与度、获得感,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在基层健康、有序落地见效。

  设组织提能力。旗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1年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法委。目前,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2014年以来,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6次,积极参加自治区、市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人员赴通辽市、鄂尔多斯市交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

  建制度树规矩。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工作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工作制度,制作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批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认书》等文书。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之际,选举产生了专门的法制工作委员会,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委员,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2022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组织,召开法制委员会工作会议,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对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报备主体、报备材料、接收登记、审查程序、审查内容、纠错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备案审查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和常态化。

  搭平台夯基础。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2021年,民法委结合业务需求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发研制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出修改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旗司法局等审查、报备主体明确了信息平台开通的相关事项和具体要求,初步完成了我旗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为自治区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奠定了基础。

  强互联促成效。旗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在做好本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还加强了同苏木乡镇人大的沟通联系,指导基层人大正确开展此项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交流探讨,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了《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目前,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互通有无的工作机制。旗政府司法部门认真配合本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初步形成备案审查工作的合力。

  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旗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备案审查工作中,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起组织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增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持续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