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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职 能扛起守护家底责任担当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5-08 08:44 浏览: 4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建立各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宁城县人大常委会为确保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开展了督查县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工作。

  畅通渠道,完善跟踪督查前期工作流程

  宁城县人大常委会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制定《宁城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县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工作方案》,召开政府办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精心布置跟踪督查工作。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协调确定现场调研地点和调研点情况简介。同时要求参加调研的人员提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参加调研和座谈做好充分准备。

  凝聚力量,坚持依法有效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通过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实地调研,倾听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声音,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通过组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收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将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打造为民意表达平台,把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公开透明,在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把调研中发现的“重资金、轻资产”“重资产配置、轻使用管理”现象,部分资产配置不够合理、不够均衡,导致有的国有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益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跟踪督查。发挥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主渠道作用,扛起守护家底的责任担当,实现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从工作监督向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职能监督转变,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工作和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的公信力和质量,在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