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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 担当作为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4-10-09 10:06 浏览: 2099

  年初以来,在市人大有力指导和旗委坚强领导下,翁牛特旗人大常委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盯“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翁旗“东部治沙、西部治土、中部抓园区、全域搞旅游”具体实践,全面落实旗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举办学习会、读书班3期,进一步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旗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人次,实现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全覆盖,保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常委会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包联苏木乡镇街道和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助力。

围绕中心工作,精准高效监督

  年初,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农牧业强旗建设、民生福祉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安全稳定、诚信建设工程等重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研究修改完善,确定了旗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并对任务进行具体分工。全年共有监督议题24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审查和批准预算决算2项、专题调研6项、执法检查6项、专项视察1项、跟踪监督1项、任后监督1项。截至目前,已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翁牛特旗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项报告,完成全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农膜回收利用及污水处理与生活用水循环利用、优化布局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及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4项专题调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3项执法检查;1项专题调研、3项执法检查正在进行中。

发挥主体作用,深化代表工作

  拓展履职平台。在2023年升级改造10个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5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基础上,继续提升6个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部分嘎查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服务管理。深化“双联系”制度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部门工作监督等活动160余人次。办好民生实事。旗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产生旗级民生实事项目7个,投入资金2.07亿元。各苏木乡镇街道场实施民生实事项目28个,投入资金5397.81万元;从中选取11个乡级示范项目给予1517.8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抓实代表建议。召开旗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向有关部门交办建议141件,筛选16件作为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目前,全部建议事项均如期推进。

抓好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突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3次,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市、旗代表和机关干部以视频形式参加全市人大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宣传工作,上半年,多篇优秀稿件被《人民代表报》《内蒙古人大》等报刊发表,近20篇信息在市人大公众号发布,翁旗人大获评2023年度赤峰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深化联动交流。配合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研学联动8次,接待自治区兄弟旗县区及山东东营、广东清远、四川乐山等地人大学习考察,在交流中互鉴提升。常委会班子成员落实包联责任,强化工作指导,旗乡两级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翁牛特旗人大常委会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接受市人大工作指导,按照年初监督计划和旗委工作部署,聚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诚信建设、自身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推动办好“两件大事”、谱写富民强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