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基层人大
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参与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4-10-11 10:08 浏览: 161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红山区人大常委会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人大立法参与工作的整体功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更好实践。

  注重全过程参与立法。创新立法方式、改进工作举措,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生动体现。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区情况向上级人大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确保立法参与工作有效推进。主动在立法参与中切实承担和行使相关职能,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通过立法后的“回头看”,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检视,从合法性、规范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进行综合评估,对上级人大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做好修改意见的征集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切实保障。

  积极拓展立法参与渠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搭建起“直通车”,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直接有序参与,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途径。红山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立法规划以及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任务,以法律界人大代表之家为阵地,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通过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和特长,推动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意见征询工作。持续加强调查研究,结合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发现问题和线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广泛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向有关利益各方征求意见,分析提炼合理的诉求,同时有选择地邀请普通公众旁听会议,发挥群众在立法中建言献策的作用。

  提升立法参与的综合效能。参与立法、监督执法、规范司法、促进守法、扩大普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红山区人大常委会着眼于赋能增效、深化功能拓展的高度,将参与立法与监督执法、规范司法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相关法规的实施运行情况,善于发现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和必须纠正的问题。将参与立法与促进守法、扩大普法结合起来,确保社会生活各领域和广大群众遵从法律法规,进一步在红山区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今后,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拓展意见征集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覆盖面,保障立法参与充分吸收和反映民意、民情、民智,让为民立法更有温度、基层治理更有精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