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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聘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的公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3-08 11:37 浏览: 20604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专家顾问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现面向全市征聘立法咨询顾问专家。立法咨询顾问人选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现将自我推荐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法咨询顾问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法律和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具有较深理论研究或者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声望;

  (四)有充足的履职时间,热心立法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立法咨询顾问的职责和要求

  (一)参与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二)参与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和修改等工作;

  (三)开展相关立法理论实践课题研究;

  (四)参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五)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请参与征聘的专业人士在2022年3月20日前通过传真、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自我推荐材料。推荐程序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有关组织推荐和自我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综合考虑推荐人员履历、专业特长等因素,结合立法项目安排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颁发聘书。

  联系人:李慧丽    8820221(兼传真)

  邮  箱:cfrdfgw@163.com

  通讯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号市党政综合楼 D532室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