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中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宣传落实条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部署、规划、配套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制定等情况。
2.条例实施以来,阶段性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情况。
(二)农畜产品稳产增产情况
1.耕地质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利用情况。
2.粮食生产: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和优质高效增粮示范行动实施情况。
3.肉、蛋、奶: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情况。
(三)智慧农牧业建设情况
1.设施农业:规模、新建及改造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物联网设备、GPS导航、大数据等在大田种植、设施种植中的应用情况。
2.设施畜牧业:肉牛、肉羊、生猪等现代设施养殖情况,物联网设备和大数据在畜牧养殖方面的应用情况。
(四)农牧业全产业链提质升级情况
1.初加工: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情况。
2.精深加工: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延伸产业链条情况。
3.品牌建设:“赤诚峰味”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情况,“蒙”字标、县域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情况,农畜产品营销输出情况。
(五)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建议及如何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推动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二、受理时间
2024年3月25日—4月24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斌
联系电话:0476-8820275
传真:0476-8331942
邮箱:srdnmw@163.com
通信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号市党政综合楼D412室
邮编:024000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