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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执法检查的公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5-03-07 18:12 浏览: 1376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执法检查组将于3月中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全面了解我市在贯彻实施仲裁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仲裁法实施的意见建议和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仲裁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仲裁法宣传贯彻、工作部署、协调配合等情况;仲裁法实施以来,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社会公众对仲裁的认知度和公信力情况等。

(二)市政府支持和促进仲裁事业发展情况。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环境、创造条件,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仲裁情况;市司法局履行指导、管理、监督仲裁工作情况等。

(三)仲裁管理体制和运行情况,主要包括仲裁委员会履行案件管理、程序引导、质量监督职能情况:

1.聚焦民间借贷、房屋买卖、财产处理等虚假仲裁、枉法仲裁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对仲裁程序、仲裁质量、仲裁员履职的监督管理情况;

2.加强对被人民法院撤销的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投诉信访案件等重点案件的评查,查找仲裁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3.建立错案分析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不当或违法违规仲裁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仲裁队伍建设情况。将诚信建设融入仲裁员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仲裁员聘任资格审查、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退出机制,建立仲裁员执业信息、被处罚惩戒等内容的诚信档案,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和回避制度,防止和杜绝“关系案”“亲情案”情况等。

(五)人民法院履行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支持和监督仲裁情况。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规范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案件执行、保全措施、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等规则程序情况等。

(六)仲裁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仲裁法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5年3月8日—4月8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其力木格   

电话(兼传真):0476-8820276

邮 箱:cfrdjsw@163.com

通信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市党政综合楼D429室

邮编:024000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