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体育局局长侯东辉受周金桩副市长委托所作的《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名,出席会议36名,满意30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3票,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和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努力发展体育产业,全市体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体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走在自治区各盟市前列。
会议认为,尽管市政府及全市体育工作的同志们做了大量工作,全市体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长期坚持健身锻炼的群众比例不高;二是体育设施不足与健身需求存在矛盾;三是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还存在制约因素;四是人才缺乏、体制不顺、投入不足等问题不容忽视。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提高人才、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体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弥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提高赤峰文明程度的高度来认识和发展体育事业,切实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发展体育事业的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在全市形成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改革不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协调好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的合作关系,使之在体育工作中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畅通进出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较优秀的体育教师、教练、裁判员和管理人员。加大财政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使之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增加。吸引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事业,实现投入渠道的多元化。
二、加强对群众体育的组织、引导和服务,提高全民健身意识
加大对体育法律法规、科学健身知识、体育工作先进典型等的宣传力度和实效,动员和引导更多的群众加入到全民健身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各类体育协会、文体中心、体育指导站、俱乐部等社会体育网络,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公共服务质量,不断壮大长期坚持健身锻炼的群众队伍。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扩大化、经常化、组织化、生活化。
三、加大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开放力度,满足群众健身和竞技体育需求
继续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到合乎标准、安全实用、满足需求。城镇建设规划必须统筹兼顾体育场地设施,居民小区建设要按政策要求将健身场地设施纳入规划并落到实处,对于已建成小区健身场地设施缺失,要尽可能弥补。已投入使用的体育场馆设施,要提高利用率,加强管理,及时维修。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资源多,要着力解决好面向公众开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体育资源的利用率。
四、强化竞技体育工作,实现夺标育人新突破
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扩大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的数量和合理布局,注重发现和培养运动员苗子。解决好运动员训练和文化课学习的矛盾,充分调动学校、教练、家长、学生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力争在国家、自治区全运会和其它赛事中多创佳绩。严格落实学校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健康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和课间操,纠正学校文化课随意挤占体育课的现象。加强民族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办好市、旗、苏木三级那达慕,组织好赛马、搏克、射箭等项目的训练和竞技比赛,使民族体育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足球改革与发展的部署,努力解决足球运动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足球运动实力。
五、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强化体育运动的产业支撑
按照上级有关发展体育产业的部署,优化和完善我市体育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中介等体育服务产业,规范提升体育用品制造营销业,丰富市场供给,扩大消费规模。注重招商引资,引进一批体育用品生产企业落户赤峰。继续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的深度融合,催生更多的新业态。进一步拓展城乡体育彩票销售市场,扩大销售规模,扭转体彩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努力筹得更多体彩公益金,助力全市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底前,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征求意见。2019年5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市体育局为办理此项审议意见的责任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为督办单位。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