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哈斯陶格陶,副主任张学磊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王建军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分别深入格斯尔传习所、维利斯枫园、巴林草原二号院、农贸市场、大板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大板镇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轻工业园区、旗自然资源局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规划文本,了解我旗生态修复、回迁安置,城市路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园广场、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旗人民政府工作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旗在具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学磊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实施好《城乡规划法》,不断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要建立政府组织、专业引领、公众参与和部门配合的规划编制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编制报批,确保规划的法律地位;要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特别是村庄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要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改进执法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形成规划监管合力,确保规划全面落实;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促进全旗城乡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哈斯陶格陶指出,近年来,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中心城区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进一步依法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有效调控指导城乡发展和乡村振兴;要加强法律的宣传贯彻,依法依规做好规划公示、公开,统一思想,引起共识,形成有力的规划管控约束机制;要坚持依规管控,严格管好公共空间,加大依法审批和执法监管力度;要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围绕不断满足我旗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去完善规划,把有限的资源充分利用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王建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旗人民政府将充分吸纳借鉴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我旗城乡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和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执行规划,为建设新时代幸福巴林右旗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