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行权、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机关规范化建设和正常有序运转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宁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以制度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形成“前端优化、中端聚焦、后端做实”的高效闭环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效彰显人大制度功效。
前端优化机制打基础
规范制定程序。出台《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制度制定工作5个环节(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拟定草案、征求意见、形成制度),对每个环节逐一细化。起草前,开展专题研究学深悟透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准政策导向,收集借鉴国内发达地区经验。调研中,通过调查问卷和代表座谈等形式充分吸纳广大干部集体智慧,掌握需求、落实难点,弄懂实现的目标、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效果。起草时,找准落脚点、切入点、发力点,建立起草台账。完成后,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切实可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制度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科学谋划人大机关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制度框架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制度内容的准确性、合理性把关审核。建立预审机制。强化制度审查评估能力,所有待公布实施制度均需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预审,确保格式、体例、文风规范,地点、时间、数字准确,编制思路清晰,采取措施得当,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切实提升制度质量,有效避免照抄照搬、“一刀切”等情况。
中端聚焦重点提能力
强化议事决策。通过《宁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宁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明确各项工作既定流程和各个环节操作标准,切实保障“三会”依法、高效、有序举行,不断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能力,为高效规范履职、严格依法议事决策提供保障。聚焦履职为民。通过《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站)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规则》等,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不断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引导全县各级代表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深化人大代表聚力乡村振兴、助推民族团结、促进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激励当担作为。制定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工作、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明确机关运行流程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查。制定机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绩效考核细则,优化人员岗位和任务调配,建立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机制,全面激发机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后端做好保障促落实
做好学习宣传。扎实做好制度体系建设的“后半篇文章”,把学习制度作为落实制度一项重要形式,强化制度学习与本职工作的相互融合,注重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使制度成果落地见效、科学管用。实行执行观测。创新制度执行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制度执行观测,查找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短板弱项,督促改进工作,避免形式主义,推动制度执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实效果评估。按照新修订制度与原有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配套、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结合的原则,制定《宁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实施评价办法》,扎实开展制度实施后效果评估工作,在机关内部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总结经验得失,及时梳理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高、不合时宜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经过一年的努力,《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一)》印制完成。《汇编》共集纳人代会和常委会工作、党建工作、机关工作、机关财务工作、“一办五委”工作职责5个方面、共81项规章制度,覆盖常委会及机关等各方面,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和基本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