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翁牛特旗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亲自参与,委室积极配合,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明细、协调合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召开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翁牛特旗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了解掌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为促进全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升能力水平。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及时掌握变化情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学习讲座,提升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制定、报备、审查等方面知识的理解,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完善制度机制。旗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了《翁牛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丰富审查方式,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2021年以来,旗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7件,实现了“有件必备”;突出合法性、适当性等审查标准,对每一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均依职权进行审查,实现了“有备必审”;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书面询问等方式,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实现了“有错必纠”,切实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