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近日,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晓东带队对全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部分市、旗两级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隆昌镇老烧锅村富召养殖专业合作社、林东镇太平村国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花加拉嘎乡上三七地村益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进行实地执法检查,详细了解合作社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品牌打造、政策资金落实、辐射带动成员增收致富等情况。
座谈会上,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缐晓楠汇报了全旗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法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创建的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规范和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全旗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确保各项制度齐全,财务资料规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