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基层人大保障不到位,没钱做事、底气不足的问题,以制度性文件的形式全面规范乡级人大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更好服务保障代表和乡级人大依法履职,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旗财政局,出台了《巴林左旗乡级(街道)人大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明确经费标准。《办法》规定,乡级人大工作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其中:乡级(街道)人大主席团及其工作机构经费每年30000元,乡级(街道)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1500元。
确定使用范围。《办法》明确,乡级人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视察调研、履职培训、订阅资料等相关费用。
规范经费管理。《办法》从预算管理、审批管理、结余管理3个方面,明确规定乡级人大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实行单独记账管理,当年结余资金,可以结转到下年使用。
严格监督审查。乡级人大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受旗人大、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查,纳入苏木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如经费被挪作他用,将从乡镇(街道)其他经费中扣回,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