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把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评议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创新探索工作评议机制,制定出台了《巴林右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通过开展全覆盖评议,助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务实有为,全面增强人大监督活力和质效。
以“制度”为纲,高位推动评议工作扎实有序
为使评议工作更精准,更贴近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旗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评议原则,通过开展调研、征询代表意见建议、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等方式,对工作评议和履职评议的范围和内容、方法和程序、评议意见的反馈和整改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被评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查自评、资料整理、材料报送等工作,凝心聚力、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以“精准”为要,聚焦重点指向选定评议对象
旗人大常委会将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评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作为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逐年精心选取社会关注度高、工作牵涉面广、在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中肩负重要职责的部门或个人纳入评议,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旗委的各项决策、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到实处。
以“严实”为本,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旗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纳入重要议程,对部门及个人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议意见及满意度测评结果归纳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交评议部门分别办理,并向旗委报告,抄送“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同时,旗人大常委会对评议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确保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确保提出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和履职评议,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是人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旗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客观公正的评议、务实深入的作风、动真碰硬的整改,实现以评促查、以评促改、以评促干、以评促效的履职目标,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