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对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确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如同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现在每一片森林、草原也将拥有他专属的守护者。
推行林长制工作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内生动力不足、长远发展不够和统筹协调不均衡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聚集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发展,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力度、更有质量。近年来,宁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着力让全县林长制工作实现由“全面建制”向“全面见效”的转变,厚植宁城县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近日,宁城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必斯营子镇、青山林场、黑里河镇、坤头河林场、三座店镇乌苏台洼村调研了解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湿地保护、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康养、退化林分改造修复项目、“抓示范、提质量”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宁城县是林业大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9.82%,全县果树经济林面积25万亩,盛果期面积8.2万亩,年产水果15万吨,产值7.5亿元,有小城子、大城子、三座店、五化、汐子万亩林果基地5处,千亩以上林果产业园38处,精品示范园9处,观光采摘园105处,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名优特经济林仁用杏之乡”和“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宁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宁城县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发言,并针对宁城县林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制度体系建设有待梳理、林业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硬件设施滞后、林草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存在堵点、宣传林长制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会议认为,自2021年10月份宁城县启动实施全面林长制工作以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度体系,形成了县总林长抓指挥协调、区域性林长抓监督促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了林长牵头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协同作战”新体系,全县绿水青山保护合力进一步形成,林业建设引擎作用进一步发挥。
强化督导落实,形成闭环监督。会后,宁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林长制审议意见,提交县政府办理。同时将提出的六方面意见全部列入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强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将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做出人大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