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为编制好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的参与,使地方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现公开征集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
一、征集对象
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主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
三、征集要求
(一)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要解决的问题、拟规范的内容和主要制度设计。有相关调研资料和基本成形的法规文本的,请一并提供。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个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6-8820221(兼传真)
联 系 人:李慧丽
电子邮箱:cfrdfgw@163.com
通信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座532室
邮 编:024000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