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3年3月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矿产资源“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1、矿产资源“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包括矿产资源“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矿产资源的勘察、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以及矿业经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
2、主要制度落实情况。包括矿业权设置和审批、矿产资源储量及“三率”管理、探矿权和采矿权日常监督检查、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征收等情况。
3、相关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矿山企业依法办矿情况。
4、安全生产保障情况。包括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矿山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5、保障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情况。包括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技创新,对矿山企业采取的鼓励扶持等具体措施落实情况。
6、贯彻实施矿产资源“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深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3年3月25日—4月25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星慧
联系电话:0476-8823060
传真:0476-8331942
邮箱:cfrdcjhzw@163.com
通信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406室
邮编:024000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