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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3-02 09:31 浏览: 9083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3年3月上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包括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将乌兰牧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设立乌兰牧骑创作、演出和培训专项经费情况;主要制度落实情况,包括乌兰牧骑设立、自主招聘编制内队员、经费保障、职称评审、老队员退出安置、分类分级培训、政府考核评价、品牌建设落实情况;乌兰牧骑职能履行情况,包括开展公益性演出,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情况;相关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乌兰牧骑的管理职能,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族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乌兰牧骑相关管理工作情况;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业余乌兰牧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履行乌兰牧骑职能情况;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深入推动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3年3月2日—4月2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其力木格

  联系电话:0476-8820282(传真)

  邮箱:cfrdmzzj@163.com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