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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3-08 15:18 浏览: 4169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中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重点检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包括规划计划、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部门协调等方面内容)。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情况。重点检查在提高能源利用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3、新能源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检查在风光电一体化转化方面开展招商引资情况和具体项目建设情况。

  4、战略资源绿色安全开发利用和战略资源保护工作情况。

  5、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情况。

  6、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受理时间

  2024年3月7日-4月7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贾博

  联系电话:0476-8820257(传真)

  邮箱:cfrdcjw@163.com

  通信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号市党政综合楼D533室

  邮编:024000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