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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专门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来源:赤峰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1-14 15:07 浏览: 20844

  为落实《赤峰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关于深化人大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农牧委员会。

  两个专门委员会更名后,市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原农牧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任市人大农牧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