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至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曹熙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名,出席会议32名,满意31票,基本满意1票,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局依照预算法、审计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在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防控财政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全面报告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查出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了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指出了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提供了依据。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其绩效的审计。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个别单位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屡审屡犯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强化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加强审计成果运用,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适时将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预算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及管理制度,着力加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的建设和对接。认真落实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预决算报告内容,着重反映支出的绩效情况、政策目标和内容。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执行进度。压缩年度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扎实有效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法规范政府性债务,加强债务风险管控
要把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规定要求,从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扎实做好化解存量债务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强对闲置债务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审计监督,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底前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征求意见,于2019年6月底前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审计局为办理此审议意见的责任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为督办单位。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