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至28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张金东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玉峰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土地用地性质的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39名,出席会议36名,满意34票,基本满意2票。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调整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注重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配套编制与实施,保证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发展。要进一步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并充分体现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使城市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