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睢利主持会议,副主任田向存、骆秀燕、张恒、高希华、孟和达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田晨光、副市长李靖靖,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赤峰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赤峰市禁止野外用火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和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市人大农牧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或副主任列席会议。